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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好運依然存在

昨晚先用urmap查了鳳山地院的位置

還好並不難找

早上在學校拿到了薪資證明跟在職證明

下午一點請假準備前往法院

騎了40分鐘的ㄅㄨㄅㄨ

順利的抵達法院

先領取申請表格

填了表格之後到公證處繳交相關資料辦理

轉到公證人處查驗資料

繳交750元規費

回到證人處核對資料蓋章

再回到公證處用大印

不到半小時,一切ok了

走出法院的那一刻

我覺得無事一身輕

好想仰天大笑喔:)

現在只盼國籍證明快回到我懷抱

就可以送翻譯+驗證

oh ya~30 days, go go go !

單身宣誓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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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Erinku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